《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65977752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93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实施条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服务期、新旧法律过渡等诸多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贯彻《实施条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指导作用。为此,我们特别邀请市劳动保障局多次参与北京市劳动关系方面的政策、法规起草制定工作的权威人士为学员授课。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工会干部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公司总裁、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企业法律顾问等。
二、课程主要内容:
(一)《______________》背景分析
制定、出台《实施条例》的背景和基本原则,《实施条例》与《劳动合同法》的差异和变化。
(二)《实施条例》实务分析
1、
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
------关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劳动合同。
------关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名册。
------如何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关于______________工资的理解与把握。
------关于员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理解。
-------关于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新规定(什么才是法律规定的出资培训)。
-------关于连续工作时间计算办法的理解。
-------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新规定。
2、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新规定?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种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五种情况。
------
关于劳动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经济性补偿或赔偿的新规定。
3、关于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
------关于______________的新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三)《实施条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和企业的实务操作
1、企业的用工形式和用工期限在新法规下的调整。
2、贯彻《实施条例》理顺劳动关系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法律关系。
3、企业的人才挽留机制在新法规下操作要点和员工跳槽防范。
(四)现场答疑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81117 日, 900~1600
培训地点:朝阳区金台路2号首都经贸大学东校区(红庙)4号教学楼  2教室。
四、培训费用及报名方法
1、培训费用:
培训费300 (含授课费、资料费、工作餐)
2. 报名单位、地址及电话:
地址:朝阳区金台路2号首经贸大学4号楼301
杨老师
电话:6597782565977752 传真: 65977752
邮箱:gongyumei@sohu.com

首都经贸大学劳经学院培训部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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