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成招鼓励和远郊区县人才 录取可享受加20分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曹金良)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获悉,本市远郊区县的考生只有在远郊区县办理确认手续,才能在录取时享受加20分的照顾政策。
据了解,2008年北京市成招规定,本市远郊区县户籍、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等类型的考生,参加北京成招时,录取时将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这是为鼓励和培养远郊区县人才,为他们在京郊农村留得住提供条件。享受该项加分政策的本市远郊区县考生包括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地区的考生,以考生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外地户籍考生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据悉,享受远郊区县加分政策的考生,在选择报名确认点时,只能选择远郊区县,否则不能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根据规定,考生如果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其照顾分数按最高项计算,不累计,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