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提八大准备,有三个列支渠道,即一般性流动资产(存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管理费用;投资性项目(长短期投资)计提准备,计入投资收益;一般长期资产(固定、无形资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
2、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7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 其他应收款包括企业应收的各种赔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收的各种垫付款。
5、 坏账准备计提分录:
①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③转销的坏账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④冲回多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6、 下列坏账核算方法发生变化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①如果坏账的核算方法由直接转销法改为备抵法,应按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②在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的情况下,由原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3‰至5‰计提坏账准备(即固定比例)改为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计提比例计提(自由比例)坏账准备,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7、 业由按余额百分比法(自行确定计提比例)改按账龄分析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或由账龄分析法改按余额百分比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均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8、 赊销百分比法不考虑期初余额(另外,双倍余额递减不考虑净残值)
9、 工程物资不属于企业的存货范围。
10、在确定存货成本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中,而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如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一般(除非必要)仓储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3)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计入营业费用(因为其成本只包括采购成本、关税及其他税金)。不同来源的存货,其成本构成不同:
11、盘盈的存货(注意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如营业外收入。
12、委托加工物资需要交纳消费税时,如何核算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 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计入成本
② 收回后连续加工,则可以抵扣
13、对于福利部门领用、在建工程领用、发生非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福利费
在建工程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对于将原材料对外销售、用于投资、用于捐赠、用于抵债、换入固定资产等,应计算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对外销售)
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投资)
营业外支出(用于捐赠)
应付账款(用于抵债)
固定资产(用于换入资产)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发出包装物,包装物成本的列支去向有:
①生产领用包装物,计入“生产成本”;
②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营业费用”;
③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④出租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⑤出借包装物,计入“营业费用” 。
简单的记:不借费,三个字就行,也就是②⑤记入费用,不知对大家的记忆有好处吗?
16、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对没收的押金的处理是: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包装物包装的商品需要交纳消费税,则没收的押金也要交纳消费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7、“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登记超支额,贷方登记节约额;转出材料成本差异一律从贷方转出,转出超支额用蓝字,转出节约额用红字。
如果 不记得借贷代表意义,可以借用:
DR:原材料——————————计划成本
CR: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显然,如果计划成本<实际成本,为超支,材料成本差异在借方
18、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料成本差异 )÷(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料计划成本)×100%
(注意:本月收料计划成本不包括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
19、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 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20、处置投资时确认的损益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短期投资损益=处置收入-(短期投资账面余额-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余额)-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面余额。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损失时)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收益时)
21、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总的处理思路是,将初始投资和再投资看作是同一事项,应将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借、贷方互相抵销,抵销后的余额如为借方,则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中,继续摊销;抵销后的余额如为贷方,则反映在“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中。
2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设置“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进行核算后,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并入“固定资产原价”列示。(属于资本性支出)
23、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各方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24、出租无形资产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出售无形资产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25、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6、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管理费用)
27、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是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即用于应交营业税的项目)、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如古旧图书)、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8、如果购进的货物原定用于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已作抵扣,但其后因改变了原生产经营用途或发生了非常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价+税,将原材料用于工程)
待处理财产损溢(价+税,发生非常损失)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9、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只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购进货物时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30、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①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成本;②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将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